行業新聞
因存在環保問題 淄博4家企業被處罰
近日,張店區和桓臺縣環保部門發布一批行政處罰信息和生態環境部強化督查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鴻嘉星城觀瀾甲第、山東博匯漿業有限公司、淄博龍泰精工軸承有限公司、淄博亞豪機電配件有限公司因存在環保問題被罰款。
6月12日,淄博龍泰精工軸承有限公司因建設項目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報告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款,被處以2萬元罰款。
6月15日,淄博亞豪機電配件有限公司因建設項目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報告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款,被處以0.2萬元罰款。
6月26日,鴻嘉星城觀瀾甲第施工工地,建筑工地未落實“六個百分百”要求,現場檢查時該工地未在施工,存在問題:部分堆泥、開挖地面未苫蓋。桓臺縣環境保護局已對該工地現場進行現場調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百一十五條規定對山東鴻嘉置業有限公司處以十萬元罰款。建設單位立即對未開工建設的現場部分堆泥、開挖地面進行苫蓋。
6月27日,山東博匯漿業有限公司工業粉塵無組織排放,現場檢查時該單位正在生產,存在問題:生產過程中木料破碎傳送帶、及木片倉入料口設置不規范,大量木屑無組織排放。現有料場所有木片已全部蓬蓋完成;已停運木片倉高空傳送皮帶,拆除相關傳送設備。改用人工底部進料方式上料,避免揚塵產生。桓臺縣環境保護局對山東博匯漿業有限公司處以十萬元罰款。
6月30日,鴻嘉星城觀瀾甲第施工工地,檢查時該工地正在施工,存在問題:石灰堆場作業時造成大量揚塵未采取減塵抑塵措施。桓臺縣環境保護局已對該工地現場進行現場調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百一十五條規定對山東鴻嘉置業有限公司處以十萬元罰款。建設單位立即停止了施工作業并對現場石灰堆場進行了覆蓋。
發布時間:2018-07-27 08:59:29